通德桥实验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责任书
一、教师的工作责任
1、坚持以生为本,爱岗敬业,爱护、关心、尊重、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尽心当好学生在校第二家长。
2、坚持文明从教,不讽刺、谩骂和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认真备课、教学,严格控制作业量和测试次数,难易适度。
3、坚持廉洁自律,不得组织学生利用双休、节假日等休息时间补课,也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助材料、购买保险等;不得收取更不得索取学生和家长财物;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经商(含参与亲友经商)等活动;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及科研成果;不得徇私舞弊;拒收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拒绝家长的宴请。
4、坚持遵纪守法,遵守作息时间,遵守有事有病请假制度,坚持不擅自向学生收费,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学习资料。
5、坚持为人师表,言行做学生的表率,穿戴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积极履行教书育人的岗位职责,做学生、家长、学校满意的教师。
二、违背廉洁从教的责任
1、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合格的重要依据,列入教职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因教育言行不当,造成对学生身体和人格的伤害,在评优和年度考核、职称晋级中一票否决并无条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2、每年对教师执行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师德考评,若在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成绩突出,学校将酌情奖励。
3、教师在责任期内若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疏于管理,思想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文明单位奖励和个人年度工资奖励,同时视其承担的责任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责任书责任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起至2010年8月31日止。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教师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
无锡市通德桥实验小学(盖章): 责任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