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2017年下半年 工作要点
各责任督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在学校中的检查与监督作用,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督导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017年下半年工作要点如下:
1、九月份: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2017]48号)要求,对秋季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和安全教育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查重点包括:校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校园管理、后勤管理等以及“五严规定”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文明城市创建进行督查。
2、十月份: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的通知》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促进学校内涵提升为宗旨,以提升学校办学影响为目的,开展“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督查评估,大力推进学校依法依章自主办学,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尝试学前教育挂牌督导。在6所幼儿园探索启动挂牌督导,设立第六督学责任区,建立6个督学工作室,12名学前教育责任督学挂牌上岗,实现与中小学同步的每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套适合学前教育范式的“一日督导”操作流程。
3、十一月份: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等专项督查。督查学生阳光体育锻炼、课业负担、睡眠质量、心理健康和午餐、饮水等情况,观察学生行为习惯和精神风貌,访谈学生、家长了解相关情况,采用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采集学生成长的真实信息。
4、十二月份: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检查学校减负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小学是否有期中考试,是否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是否有挤占音体美课时情况及阳光体育一小时落实情况,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5、二〇一八年一月份: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廉正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尝试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促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学校“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梁溪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9月4日